《隋书》是一本官修史书。在唐朝建立之初,唐高祖李渊下令修著五代史,除《隋书》外还包含了南北朝时期梁、陈、北齐、周四朝的史书,此次修书由魏征、孔颖达、许敬宗、颜师古等著名的文人共同编撰,耗时八年完成。《隋书》的史料价值不止是隋朝历史,它的志是最牛的,曾被评为二十四史中最有价值的志之一。实际上,《隋书》的这个名头是占了便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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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高宗李治)

公元641年,唐高宗李志为了补充五代史中志的缺漏,开始编撰五代史志,耗时15年完成,五代史志记载了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的志,但这五个朝代志的内容并没有分别放到各自的史书中,而是统一被收录到了《隋书》中。《隋书》也因为承担了五部书志的部分,其史料价值远远超过了《隋书》本身。

南北朝时期,留下来的典章制度方面的史料极少,而《隋书》的史志部分,多达三十卷,包括礼仪、音乐、律历、天文、五行、食货、刑法、百官、地理、经籍十志。这十志不仅叙述了隋朝的典章制度,而且概括了梁、陈、北齐、北周的政治、经济情况,有的甚至追溯到汉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