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时间,二十多部参考史书,作者达到了二十一个人,将156年的历史记录在这本书中——《晋书》。《晋书》分为10本纪,70列传,20志,30载记,共132卷,一百一十五万余字。《晋书》于公元648年撰写而成,历时不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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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十四史书中,与前四史不同,《晋书》是一部官修史书。隋唐更替,唐太宗特别重视从历史中吸取经验,晋代是一个短命的统一王朝,这引起了唐太宗的关注。此前已经有了十几种晋史,但太宗都觉得不满意,因此下诏修撰《晋书》。不止下诏修书,唐太宗还亲自为《晋书》撰写了四篇史论。在正史的体例中,每个传记都有史官赞论以表达修史者的观点和看法。《晋书》中唐太宗为晋宣帝、晋武帝撰写赞论,表达他对晋代兴亡的看法,同时因为欣赏陆机和王羲之的艺术成就,他也为此二人的传编写了赞论。

《晋书》有多部晋史著述作为参考,大量蓝本作为依据,同时借鉴采正典与杂说等数十部史料,以及引用十六国所编写的史籍,成书相对比较容易,同时有政府作为后盾,在人力、物力、财力和图书档案资料上都有保证,这也是私人修史无法比拟的。作为官方统一编撰的史书,《晋书》却存在着大量的错误。《晋书》由二十多人参与编撰,众人成稿之后,没有经过仔细的通稿,又因成书时间短,导致许多地方其实是前后矛盾,如书中常见“见《百官志》”“语在《郊祀志》”等语句,但《晋书》中其实根本就没有《百官志》和《郊祀志》。

《晋书》好采小说家之言,经常记载一些神神鬼鬼的故事,像死而复生、驱使鬼神这类的故事层出不穷,显得荒诞不经,所以后世评价《晋书》为“荒怪”,这一点真不为过。

虽说《晋书》存在一定的问题,但《晋书》在体制和内容上的创新为后世留下了重要的研究史料。《晋书》中的志在一定程度上对魏晋时期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都有详细地记载,尤其是《刑法志》,其中引用了李悝《法经》的片段,这是我们现在得以窥见这位先秦法家先驱思想所能依据的唯一材料。后人评价,“《晋书》虽不及《史》《汉》《三国》诸书,然以视唐宋以下诸史,犹当较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