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人五刑是哪些?

因为男女不同,所以前面介绍的五刑并不完全适用于女性。女性五刑分为:刑舂,拶刑,杖刑,赐死,宫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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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舂:在施以黥、劓等肉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 服晒谷、舂米之劳役。

拶刑:拶刑是用多个小木棍夹女人的十个手指。

杖刑:基本和男人一样,但是宋明清三代规定妇人犯了奸罪,必须“去衣受杖”,除造成皮肉之苦外,并达到凌辱之效。

赐死:采用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物,由其自毙,对其实施死刑的制度。这种刑罚和其他相比,有特殊性。并没有记录在正式刑律中。

宫刑:对于女性宫刑,众说纷纭。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此法的操作:“用木槌击妇人胸腹,即有一物坠而掩闭其牝户,止能便溺,而人道永废矣,是幽闭之说也”

可能有些人不禁要问,现在已经没有了这些刑罚,那么现在五刑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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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制:不关押人,但是却限制人身自由。主要是受到政府监督的一种刑罚,如果本人在管制期中不犯事,和正常人区别不大。

拘役:短期剥夺人身自由,一般拘役在看守所。如果在拘役期间参加劳动的,酌情提供报酬。

有期徒刑: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进行劳动改造的刑罚。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人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死刑:这个不用详细解释了吧!现在死刑一般采用枪决或者注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