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最早的现代共和制国家,很多人都会追溯到1776年成立的美利坚合众国,实际上,就在美国独立的同一阶段,华人曾在世界第三大岛——东南亚的加里曼丹岛西部建立了一个兰芳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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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芳共和国(1777年~1884年,清乾隆年间),全称兰芳大统制共和国,亦有说是南方共和国,是第一个华人所创立的共和国。

但该国最初在加里曼丹岛上并非政治组织,而是一家贸易公司。1770年广东梅县客家人罗芳伯在东南亚西婆罗洲(今加里曼丹西部)成立了“兰芳公司”,1777年罗芳伯将“公司”改为“共和国”,成为“兰芳共和国”。兰芳共和国建立时,第一任总长是陈兰伯,第二任总长是罗芳伯,兰芳共和国名称取之于此

1772年,罗芳伯与百余名亲戚朋友漂洋过海,来到加里曼丹岛谋生。他们大都集中在该岛西部的沿海城市坤甸一带打工。有的在农村种植水稻、椰子、咖啡、胡椒,有的则在山区开采石油和煤炭。当地的自然条件和生活条件极为艰苦,由于路途遥远,他们得不到祖国的关心和照应,所以被乾隆皇帝称为“天朝弃民”。

为了生活,他们需要团结互助,于是成立了不少“同乡会”之类的组织。后来,这些组织联合起来,成立了以东万律为首都的兰芳共和国。罗芳伯“自幼学文习武为群儿冠”,“遇事勤奋,乡里称之”。因为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出众的组织才能,在坤甸一带华人中享有很高的威信,所以被各地的同乡会推举为领袖,于1776年建立了“兰芳大统制共和国”,这一年定为兰芳元年。罗芳伯参照西方国家的一些法制,设置了一套完整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国家有国防部,但没有常设军队,而是全民皆兵,平时分散各地搞生产,战时集中起来御敌。地方分省、府、县三级,由各级公民投票选举出当地行政机关的负责人。这个由华人建立的国家制度很特殊。在当地华人圈内,首领称为大唐总长,或者大总制,面对当地土著居民则称王。首领的传承不是父死子继或者兄终弟及式的家族世袭制,而是类似于民主选举和禅让的形式。第二任大总长罗芳伯当了19年的国家元首,于1795年病逝。随后,由全国公民选出江戊伯继任国家元首。此后还有7人先后担任过这个职务。至于“国之大事,皆咨决众议而行”,也有似于议会制,故被人称为共和国。兰芳共和国在当时的世界诸国堪称第一,比华盛顿1789年当选为首任总统的美利坚合众国的共和体制还早了13年。

人们可能感觉很奇怪。经受了几千年封建帝制传统熏陶的华人,到海外后为什么会建立起一个共和制的国家?他们不可能主动放弃称王称帝的美梦,既然没有这样做,那就一定有其必然的原因。首先是强大的满清帝国对他们的影响。罗芳伯这些人,都是满清国的平民百姓,因为在故乡太穷,不得已下了南洋。虽然飘泊海外,但仍然是满清皇帝的子民,祖宗坟墓祠堂,以及亲友家眷,都在国内。他们如果自立为王,对满清皇帝来说,仍然属于反叛。抄家挖坟毁祠堂的事皇帝是干得出来的,甚至还会派兵出海,进行征伐。所以,罗芳伯他们不敢自立为王。事实上,罗芳伯建立兰芳国后,在华人圈里根本不敢称为国,只能称为兰芳公司,或者兰芳大总长。这当然有害怕告发的原因在内。

1886年,兰芳共和国遭到荷兰殖民侵略军的进攻。兰芳共和国全体民众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最终因武器不如人而陷落,这个存在了110年的华人共和国至此灭亡。

其实华人建立的国家并不稀奇,现在我们最常说的就是新加坡。而作为现代新加坡的缔造者,其祖上就是兰芳共和国公民。牵强一些说,新加坡就是兰芳的另类复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