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喜欢看一些历史题材小说,很多写唐代的小说,都有一个共同的话题。那就是部曲,部曲是什么?到底是家将还是奴隶?今天历史笔记来给大家解答。

1.古代军队编制单位。大将军营五部,校尉一人;部有曲,曲有军候一人。

《史记·司马相如列传》:“睨部曲之进退,览将帅之变态。”

2.借指军队

南朝 宋 鲍照 《代东武吟》:“将军既下世,部曲亦罕存。” 

3.古代豪门大族的私人军队,带有人身依附性质

《续资治通鉴·宋徽宗政和四年》:“遂命诸将传梃而誓曰:‘汝等同心尽力,有功者,奴婢部曲为良,庶人官之。’”

4.部属;部下

晋 袁宏《后汉纪·灵帝纪》:“今将军既有元舅之尊,二府并领劲兵,部曲将吏皆英俊之士,乐尽死力,事在掌握,天赞之时也。” 

宋 张元干 《叶少蕴生朝》诗:“小试擒纵孰敢攖?部曲爱戴如父兄。”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清方档案》:“当年宿将,久经战阵者尚不乏人,若择其威望素著者,使其统带旧部,协同进剿,准其部曲诸将以原官酌补新兵制之缺,新旧相閒,不能为变,而易於图功。”

其实我们看小说中的部曲,应该就是豪门大族的私人武装。

部曲即为古代依附性较强的农民。部和曲本为西汉以来的军事建制,后渐变成军队的代名、士卒队伍的变称。东汉末,岁主将有人身依附关系的部曲,变为主将的私属。魏晋以来,困于战乱的农民,请求武装大族保护,变成私部曲,亦称家兵。“部曲初由投靠而来,且多从事战争。至唐始变为贱民,形同奴隶”。此大约根据唐律疏议云:“部曲,谓私家所有”。

因战争不断扩大和延续,部曲越来越多,逐渐成为且战且耕的生产者。唐时部曲由南北朝发展而来,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及家内服役。为私家所有,无人身自由,不得主人允许,不得擅自离开土地,否则以“逃亡”论罪。婚姻亦受主人限制。部曲死后,其妻由主人处置。唐法典明文规定,奴婢、部曲地位低于良人,“部曲杀良人,绞;良人杀部曲,减一等,流三千里”。

部曲和佃客一样,虽多是由宾客转变而成,但两者又有区别。佃客一定和土地有联系,部曲却不一定与土地有联系。部曲作为士兵应该绝对服从所属军官的命令,作为私人的部曲就必须对主人效忠,主人对他也负有“保护”的责任。部曲必须完成主人所交给的任务,其中也包括从事农业劳动和其他劳役,但并非必须从事农业生产,他们的主要职责还是作战。部曲活跃的时候,通常是军事行动频繁的时候。魏晋以后,客的身份卑微化,部曲地位也随之卑微化,但并非所有称为部曲的都是私属一些曾经在某人手下任将校的也称为某人的部曲。犹如“客”的地位虽然卑微,但魏晋南北朝时仍然有受到尊敬的“宾客”。

部曲的成为私属,源于他们多是由私人招募的家兵,而私属地位的合法化则是由于封建政权将军队分割给私人。

部曲和奴隶的社会地位并无太大差别,应该说部曲就是奴隶的一种形式。